會議名稱:第二組、第三組聯合會議
開會時間:2015年3月16日 18:00 ~ 19:00
開會地點:全人342 實習法庭
會議內容:
- 以高公局、遠通及收費員之立場進行模擬對談,以釐清有爭執之處。
- 由第三組周姿妤代表高公局、林哲宇、劉妍伶代表遠通,國道收費員則由第三組柯佳蓉、田雨昕代表。
- 對談後得出以下爭議:
(1) 委任書之合法性?
(2) 遠通承諾轉置後之薪資保障,由遠通給付高公局,再由高公局轉交給收費員,是否
有遲延給付之處?
(3) 遠通列出之職缺,資格條件之限制?
(4) 離職儲金之計算方式?
(5) 約聘僱人員(人事費)和通行費收費員同工不同酬(不適用勞基法)之疑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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