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收費員案

2015年4月11日 星期六

2015/4/10 第八位當事人

張小姐

 

Q:請問是在哪個收費站以及工作年資時間長短?

A: 我是在南投名間站,然後從開站一直到ETC上路,工作了11年。


Q:在收費站之前有做過其他的工作嗎?

A: 那時剛開始的薪水是兩萬八,可是我在工廠當會計的時候薪水是兩萬四,我現在有點後悔,我不應該辭職的。 



Q
:
那跟之前的工作有什麼落差? 

A: 因為他工作型態很特別,第一個就是說你要輪三班,然後像我們收費站剛開站的時候才34個人,人真的是完全不夠,有時一個月只休過兩天。

 

Q:那時候進去的時候沒有考慮說再轉其他工作嗎?

A: 每天都在想。但是因為薪水真的還不錯,像我們家七個小孩子,然後兩萬八的薪水,一個月只休一天加上加班費可能可以領到四萬的薪水,就可以給家裡很大的幫助。



Q:是否有接受轉置方案?


A: 沒有,遠通已經有違約罰款,可是高公局根本就要不到那些罰款,你想政府部門都拿他們沒轍的時候,我們會相信他們可以保障我們五年的工作?


Q:現在有參加任何的職訓或是其他進修的課程嗎?


A: 我職訓的時間是兩個半月啦,然後我參加是工業製圖,結束之後還有直接去考工業製圖的證照。

 

Q:為何不參加遠通的進修課程?





A: 因為不相信他們,像遠通之前還很假,開了一個說要協助我們轉業,然後給我們一個課程,八個小時或是兩個小時而已,那上的到什麼?


Q:對於全面實施電子收費時,有任何的打算嗎?

A: 其實大家那時候都抱有很好的幻想,會覺得說像日本就算實施了電子化收費,還是會保留一部分的人工車道,所以一直抱持著也許會保留人工車道,也許你表現好一點,可能就能夠被留下來。




Q:對於外界解讀說你們想要轉置成為公務員,享受公務員的福利時的心情?


A: 就是純粹被氣到,如果我們要考公務員我們自己會去考,所以後來我一離開職訓之後,我就馬上去參加、報名公職的補習班。



Q:面對社會大眾不友善的眼光有何感想?



A: 外界真的很多誤會,說我們不知長進,可是我知道像我們站的人,真的很多他們都是想盡辦法增進自己的能力、去上英文課、電腦課等等。
 

Q:對於一些不好的評價或是什麼會受影響嗎?



A: 不會,我會覺得我拿了那些我已經非常滿意,可是其實我最想改變的就是約聘僱這件事。


Q:所以你出來抗爭的最大動力是?



A: 有時候抗議是真的為了制度,而不是為了自己的權益還是什麼的。而且我覺得勞基法就是最低的保障,你現在是低於勞基法就算了,我們只是要求等於勞基法,還要被人家講「貪心」,真的覺得很匪夷所思。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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