詹先生
Q:為什麼會考收費員?
A: 我之前工作是國家衛生公共研究院當研究助理,是計畫性研究助理,後來教授回美國了計畫沒了,我就準備高普考,然後我弟就跑來跟我說高公局有在招考收費員待遇跟公務員差不多,要不要考考看。我就說好,反正一天而已。就誤打誤撞就開始了公務員的工作。
Q:請問你在哪一站服務呢?
A: 岡山,高雄岡山。岡山羊肉爐那個岡山。
Q:請問你的工作年資?
A: 一年半。民國102的4月開始收費員的工作,我是末期考進去的收費員,可以算是最後一批,是高公局自己辦理的招考,並不是國家考試。
Q:你認為通行費與人事費收費員有什麼區別?
A: 工作內容來看,是沒有差別的,在法律適用上,人事費是適用行政院附屬機關約聘僱人員適用辦法, 通行費是適用勞基法;而在休假上,人事費年資如果有到10年以上,一年至少有30天的特休,通行費收費員就沒有種福利,就算通行費的年資也有14、15年的,但是依照勞基法規定,也只有14天,因為適用法律的問題不同。
Q:你是最後一批收費員,對於慰助金跟資遣費你怎麼看?
A: 名稱我覺得是各自解讀,因為人事費沒有所謂的資遣費,但是依照行政院人員約僱聘用辦法,在大量裁撤的時候他們會有一個7個月的慰助金。
Q:你年資較淺,高公局裁撤對你的權益有影響嗎?
A: 沒有受到影響,我僅僅工作一年半,但拿到的資遣費已經遠超過本來應該拿的金額,我們是民國97年納入勞基法,從民國97年算到102年,頂多兩個月而已,所以給我的錢,已經明顯高於法律規定的資遣費。
Q:你領的錢已比原本多,怎還會想參加自救會?
A: 我是領的比較多,可是我們站上還有很多姐姐們,實在是看了於心不忍,他們對法律不懂,什麼都不懂,沒有一個人出來帶的話,也是很感謝外力單位來協助我們,不然我們也打不起來。很多同事是單親媽媽帶小孩,還要一個人出來工作,我們站上就好幾個是單親,上要養老下要養小,很辛苦,所以我想能幫就幫。
Q:什麼原因讓你接受轉置?
A: 現在外面的環境不太好阿,對我來說謀工作是不困難 ,但是你要找到一個三萬六千元的薪水不多啦,又有保障你的底薪,然後又有年終。
Q:自救會的最主要訴求是什麼?
A: 三個部分,工作權、年資、勞保差給。這些權益訴求雖然我並沒有被剝奪,但總要有人站出來,不然有人很老實就這樣被高公局吃掉了,然後也不敢吭聲。
Q:有想要對社會大眾說什麼嗎?
A: 「請支持我們」,因為相信最近這幾個議題,我們只是一個開端。在 全台灣跟我們一樣身分的人,公家單位的約聘僱人員,最少最少,根據官方的版本是八萬人。我們只是一個開端而已,如果今天不站出來,那下一個可能就會輪到 你。錯誤的政策就應該改,總是要有人出來解決,現在不解決未來還是必須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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