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議名稱:第四位當事人訪談 - 陳小姐
開會時間:2015年4月7日 13:00~ 14:00
開會地點:桃園產業總工會
會議內容:
Q:請問你在收費站大概工作多久?
A:我在樹林站,做了十五年半。- Q:契約後面是否會附註等ETC開始通行後,收費員工作全面結束,並給予大約在民國102年之類的時間,還是說沒有說明提前準備的時間?A:應該這麼說,12月29日是最後一天,我12月初,甚至是到12月10號。他沒有一個確定的日期,他是到最後面才跟你講:「沒錯,12月29日就是最後一天。」
-
Q:為何明知道ETC即將開始實施,也明知自己為一年一聘的身分,卻仍然簽訂約聘 契約?A:我先說一下,我們以前還在收費站的時候,我們不曉得有,我應該是說不曉得有一 年一聘是怎樣,我們只知道說一年一聘代表說我去年的成績夠達到你的標準,我可以續約‧‧‧。
訪問內容過多,僅做節錄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